专业介绍

发布者:admin日期:2020-04-25浏览次数:

音乐学(师范)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简介:音乐学(师范)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教育情怀、扎实的专业基础、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符合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专业化、创新型、实践型优秀中小学音乐教师。本专业经过近30年的建设发展,教学研究、教学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累计为基础教育领域输送优质师资千余人,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核心素养为主线、以民族音乐综合实践为特色的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培养体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重点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管理和研究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和复合型人才;能够从事并胜任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音乐艺术培训、文化活动和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的实用型人才;能够从事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活动的创新型人才。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能积极弘扬各民族多样音乐,大力传播世界多元音乐文化,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并为终生学习和学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学科基础和思想基础。

1.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相关音乐教育的前沿理论、业态发展以及行业需求。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备音乐组织管理能力和音乐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3.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4.掌握音乐教育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基础教学的能力;
5.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技术,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和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能够较好地从事音乐文化活动,包括重奏、合奏、伴奏与弹唱等多种形式的艺术表达与合作能力。
 
 
 

音乐表演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简介:本专业自1997年开始招手专科层次的学生,2001年正式招收本科层次的学生,200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学生,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发展,艺术实践及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承担国家、省、市级社科立项数十项,在国际、国家级比赛中屡获大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市不同级别音乐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近百项。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科研资源丰富,建立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艺术实践基地,形成了艺术实践、教学、科研三结合的基本办学模式和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具有较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办学经验。毕业生广泛就业于省内中小学、各类艺术类教育培训学校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能迅速成长为教学骨干和管理干部。近五年,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考研(含保研)率达到10%以上。

   培养目标:本专业适应国家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人才需要,立足辽宁、面向全国,培养德才兼备,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够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音乐教育、音乐培训和音乐文化产业的策划和设计,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培训、音乐研究、音乐活动以及音乐相关领域工作的人才。

本专业培养具有较高实践能力的人才,其中包括较好的独奏、合奏和伴奏等能力,同时能够开展从事艺术相关的教育活动,且具有创新精神、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管理、组织音乐活动。本专业培养热爱音乐学科,能够在音乐表演和艺术教育领域承担基础性工作和创新性工作的复合型及创新型人才。
1.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
2.掌握音乐表演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础知识和基本理论,具备音乐表演专业基础教学的能力。
3.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技术,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并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能够较好地从事音乐文化活动,包括重奏、合奏、伴奏与弹唱等多种形式的艺术表达与合作能力。
4.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相关音乐表演的前沿理论、发展动态以及行业需求。
5.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备音乐组织管理能力和音乐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舞蹈学(师范)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简介舞蹈学专业自2003年成立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方向,2012年成立了以舞蹈教育为主的舞蹈学系,并获批设立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招收舞蹈教育教学与舞蹈编导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本专业经过10多年来的发展,在舞蹈教育、创作、表演、科研及艺术实践等领域卓有研究。有多个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舞蹈学专业依托综合性大学丰富的人文资源和环境优势,通过多学科、跨学科领域的结合,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舞蹈教育教学体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创新舞蹈教育人才。具有较全面舞蹈专业知识技能、文化理论修养和人文科学精神,并能树立自强不息的品格和厚德载物的美德;具备舞蹈艺术实践与大中型文艺活动的协调、策划、组织能力,能胜任各级文化教育机构、院校、中小学以及艺术群团等单位的表演、教学、创作等艺术教育工作。

1、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与仁爱美德,有坚定的职业追求和自强不息精神。
2、能综合运用舞蹈教育教学论及多学科、跨学科领域的知识结构,解决学生的综合应用能力、研究能力、实践能力与创新能力。具有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思维能力,具备舞蹈教学所具有的撰写能力和语言表达力。
3、掌握舞蹈专业知识及文化理论知识,具有较高文化艺术修养;能运用舞蹈编创技法及所学各个舞种的舞蹈风格素材,独立完成舞蹈创作与排练;开发学生的肢体表现与思维能力,提升学生敏锐的洞察力、观察力与想象力。
4、掌握舞台表演需要的身体技能及舞蹈表现力;具有较强的意志力及肢体表达能力,使学生能知行合一。
5、组织协调、设计策划、教学管理等综合实践能力强,能通过有效沟通、运用反思和逻辑思维等方法,提升学生自主学习、终身学习的优良品质,具有执着进取、团队合作精神与良好的执行担当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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