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简介:音乐学(师范)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教育情怀、扎实的专业基础、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符合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专业化、创新型、实践型优秀中小学音乐教师。本专业经过近30年的建设发展,教学研究、教学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累计为基础教育领域输送优质师资千余人,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核心素养为主线、以民族音乐综合实践为特色的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培养体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重点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管理和研究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和复合型人才;能够从事并胜任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音乐艺术培训、文化活动和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的实用型人才;能够从事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活动的创新型人才。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能积极弘扬各民族多样音乐,大力传播世界多元音乐文化,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并为终生学习和学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学科基础和思想基础。
1.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相关音乐教育的前沿理论、业态发展以及行业需求。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备音乐组织管理能力和音乐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3.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音乐表演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简介:本专业自1997年开始招手专科层次的学生,2001年正式招收本科层次的学生,2002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层次的学生,经过十几年的建设发展,艺术实践及学术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承担国家、省、市级社科立项数十项,在国际、国家级比赛中屡获大奖,指导学生参加全国、省、市不同级别音乐比赛优秀指导教师奖近百项。音乐表演专业教学科研资源丰富,建立了具有地域特色的艺术实践基地,形成了艺术实践、教学、科研三结合的基本办学模式和具有自身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目前具有较深厚的历史积淀和丰富的办学经验。毕业生广泛就业于省内中小学、各类艺术类教育培训学校等,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能迅速成长为教学骨干和管理干部。近五年,应届毕业生的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年终就业率达到90%以上,考研(含保研)率达到10%以上。
培养目标:本专业适应国家艺术教育改革发展的人才需要,立足辽宁、面向全国,培养德才兼备,具有高水平音乐表演能力和文化艺术修养,能够在专业文艺表演团体、文化馆站、企事业单位,参与社会音乐教育、音乐培训和音乐文化产业的策划和设计,从事音乐表演、音乐培训、音乐研究、音乐活动以及音乐相关领域工作的人才。
舞蹈学(师范)专业
学制学位: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专业简介:舞蹈学专业自2003年成立音乐表演(舞蹈编导专业)方向,2012年成立了以舞蹈教育为主的舞蹈学系,并获批设立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招收舞蹈教育教学与舞蹈编导研究方向的硕士研究生。本专业经过10多年来的发展,在舞蹈教育、创作、表演、科研及艺术实践等领域卓有研究。有多个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舞蹈学专业依托综合性大学丰富的人文资源和环境优势,通过多学科、跨学科领域的结合,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舞蹈教育教学体系。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适应新时代社会发展需要的复合型创新舞蹈教育人才。具有较全面舞蹈专业知识技能、文化理论修养和人文科学精神,并能树立自强不息的品格和厚德载物的美德;具备舞蹈艺术实践与大中型文艺活动的协调、策划、组织能力,能胜任各级文化教育机构、院校、中小学以及艺术群团等单位的表演、教学、创作等艺术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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