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学(师范)专业介绍

发布者:admin日期:2020-12-28浏览次数:

 音乐学系下设音乐学(师范)专业,学制四年,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一、专业简介
 音乐学(师范)专业培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教育情怀、扎实的专业基础、突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符合地方基础教育改革发展需要的专业化、创新型、实践型优秀中小学音乐教师。本专业经过近30年的建设发展,教学研究、教学实践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累计为基础教育领域输送优质师资千余人,初步形成了以教师核心素养为主线、以民族音乐综合实践为特色的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培养体系。
 
二、培养目标
 本专业重点培养基础教育师资,从事中小学音乐教育、管理和研究的高素质基础教育师资和复合型人才;能够从事并胜任社会和企事业单位的音乐艺术培训、文化活动和社会艺术实践活动的实用型人才;能够从事国内外音乐文化交流活动的创新型人才。具有较完善的知识结构,能积极弘扬各民族多样音乐,大力传播世界多元音乐文化,具有较强的知识更新能力,并为终生学习和学业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学科基础和思想基础。
 1.熟悉党和国家对于文艺领域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相关音乐教育的前沿理论、业态发展以及行业需求。
 2.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健康的体魄和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尊重他人,具备音乐组织管理能力和音乐精神的高素质人才。
 3.具有坚定的职业理想、强烈的职业认同感和勇于奉献的精神,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具有一定的批判性思维能力。
 4.掌握音乐教育学科以及音乐学、作曲技术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教师教育专业基础教学的能力;
 5.掌握一门及以上的音乐演奏技术,具有独立研习、分析音乐作品和在表演中进行二度创作的基本能力;能够较好地从事音乐文化活动,包括重奏、合奏、伴奏与弹唱等多种形式的艺术表达与合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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