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娜

2016-04-12点击:[]


声乐教研室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  
 
    

国家艺术基金青年艺术创作人才,国家一流课程负责人。辽宁省第十三届政协委员,大连市第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政协委员,辽宁省音乐家协会理事,大连市音乐家协会副主席。

多次获得“优秀教育工作者”“科研先进个人”“立德树人”“三八红旗手”等荣誉称号。主持国家艺术基金及省级项目十余项;主讲课程获“国家一流本科课程、辽宁省首批一流本科课程”“研究生精品课程”,出版教材2部,著作2部。指导学生获中国音乐家协会主办的“全国民歌展演”入围奖、辽宁省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学生基本功比赛一等奖;多名学生荣登中央电视台、上海卫视舞台。

多年来致力于深耕辽南民族民间音乐遗产,作为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积极推动非遗项目的活态传承与创新表达,探索“非遗进课堂”教学改革,集中整理抢救非遗曲谱百余首,建立数字化曲库,将纸面上的遗产转化为数字活化石。

  多次受邀参加中央电视台节目录制;作为文化使者先后出访意大利、法国、比利时、卢森堡、荷兰、日本、韩国等国,进行文化交流和演出活动。